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通告
2025-12-31 14:30:25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王玺青 |          浏览量:18138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大气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桑植县规范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燃放区域划定

(一)禁止燃放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面积118平方公里(详见附件)。包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以及环境空气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涉及的澧源镇(朱家台社区、汪家坪社区、文昌街社区、文明路社区、高家坪社区、何家坪社区、老观潭社区、建兴岭居委会、西界村、合幸村、朱家坪村、尚家坪村、罗家庄村、长潭村、蔡家峪村、洋公潭村、仙鹅村)、利福塔镇(赤溪村、青龙村)、瑞塔铺镇(王家坡村、定家峪村)。

(二)限制燃放区域(以下简称“限放区”)面积229.87平方公里(详见附件)。包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外延3公里范围内的澧源镇(金山村、兴旺塔村、岩垭村)、利福塔镇(莲花垭村、三岔溪村、杨仕坪村、凤栖村、官庄村、金家台村)、瑞塔铺镇(罗家边居委会、杨家洛居委会、瑞市居委会、鸟儿岭居委会、潮水河村、青龙溪村、芦溪村、老岩桥村、小溪村)、洪家关白族乡(小河口村、龙头村、南岔村、回龙村、花园村)、刘家坪白族乡(双溪桥村、长征村、犀牛村、刘家坪村)。

(三)规范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之外的乡镇、村(社区)。

二、禁限放区管控工作要求

(一)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劝阻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限放区内,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节禁止燃放。其余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规范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限制燃放区域、规范燃放区域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景区等重点防火区;

7.茶叶种植基地周边1公里范围内。

(四)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大气污染防治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应按照市、县人民政府通告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情形

(一)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在查处违规燃放行为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四、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应当带头遵守本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实行“一案双查”,除依法依规处罚外,还将移送纪委监委进行处理。上述人员家属有燃放的,除将其家属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外,还将取消其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

五、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对违规燃放、非法运输运载、非法网络销售、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举报,经核实后,给予首位有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根据举报的类型,奖励和举报电话如下: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茶叶种植基地除外),一次性奖励500元,举报电话:0744-6251638。

(二)非法经营行为,一次性奖励3000元,举报电话县应急管理局:0744-6220003。

(三)非法运输运载烟花爆竹行为,一次性奖励3000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0744-6222524。

(四)非法网络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一次性奖励500元,举报电话县应急管理局:0744-6220003。

(五)茶叶种植基地1公里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次性奖励500元,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744-6223124。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告》(桑政通〔2025〕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桑植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划定清单

2.桑植县烟花爆竹禁限放范围图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桑植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划定清单

注意:全县所有区域的茶叶种植基地周边1公里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附件2:

桑植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图

责编:王玺青

一审:熊惠

二审:杨明

三审:陈建国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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